刘伟委员: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要支持企业"走出去"

2018-03-12

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并指出,要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

过去10多年间,中国企业“走出去”取得了辉煌成就。如今,中国企业应当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走出去的主体作用,努力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先行官。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集团董事长、佳都科技总裁刘伟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集团董事长、佳都科技总裁刘伟提出“让更多优质企业跟着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提案。 

刘伟说,最近几年,不少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合作和整合全球优势资源,成功创造了境外扩张、跨越发展的经典案例。但由于政治风险、法律短板、区域壁垒、人才瓶颈、文化障碍和信息缺失等诸多不确定性,更多的中国企业仍在“走出去”的十字路口徘徊,难以把握跨国经营和境外市场拓展的商机。

刘伟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实施,既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和自信,也备受世界的瞩目。它不仅从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为解决区域发展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还将成为中国新时代经济转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引擎,并为构建世界新秩序、推动全球新增长带来强劲动力。

当前世界经济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如何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引导和推动更多中国企业为“一带一路”倡议落地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使命至关重要。对此,刘伟建议国家采取更多过硬举措,把支持企业“走出去”作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大事来抓。

首先,要尽快制定国家对外投资法。境外投资涉及政治、法律、市场、技术、文化等诸多方面,是一个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复杂工程,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作支撑和保障,使中国企业“走出去”有法可依。

其次,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支持。当前企业遇到的一个最大瓶颈就是外汇受到严格管制,建议国家在保障金融安全采取外汇监管时不要简单地“一刀切”,而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使企业能开展正常的投资经营活动。

第三,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绿色通道”和境外保护。国家应加快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与政策。同时,建议成立专门的商务机构,为已“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保护以及投资、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国民营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不仅要让国有大型企业走出去,更要帮助民营科技型企业有更多机会走向世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其开放与创新程度已处国际领先地步,也更能适应“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市场需求和建设要求。

最后,刘伟建议,要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寻求互利双赢,稳健发展。政府还要注重引导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遵守国际投资的通行规则,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实现与当地社会、文化、法治的良性融合。